實在有夠無聊

苦思了整整三年,什麼事都沒有做好,不論工作、愛情、理想沒有一件及格,親愛的老媽就說:「阿不探錢,做做嘿有的無的到底是要從什麼?」這算仁慈的。其實我對自己才更過意不去,所以才想說一鼓作氣把這篇給結掉,沒想到隔了一個禮拜,卻讓自己愈看愈不順眼,不是很爛,只是很嚴肅,這讓我想到一個很偉大的問題──“活著幹嘛”?

記得黃海鳴在雄獅美術第247期裡面所寫的“嚴肅的反叛”一文,那個時候就覺得還不錯,至少台灣有一群被稱是在搞前衛的人都正在叫爽的時候,也有人會在後面幫忙推推搖搖,比較絕的就是王福東寫在第252期的那篇,人稱封(瘋)神榜的“台灣新生代美術巡禮”。以一個初出道就被瘋在裡面的人來講真是受寵若驚,而且他把裡面的神都瘋得很厚道,當然因此也就招惹了一些沒有被瘋進去的各路神爺的不滿。

隨後倪再沁就在第255期之後的“台灣當代美術初探”裡開始批:「…台灣美術所謂的觀念是屬於後現代的觀念,亦即打破“either…or”單純性而走向“both…and”的複雜性…」就這點先吐三碗公的血,是以誰說的真理為準?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還是奧利瓦(Achille Bonito Oliva)?那些都是一堆“真實”的糟粕也拿來講,我不懂!接著說:「後現代畫家將不可能並置的畫面混合在一個畫幅中,如大衛‧莎勒的影響沒有理由的重疊在兩個不同背景上…台灣美術教育在“魚與熊掌”式的啟發下,慣於融合各種風格的折衷性格…早已習慣於“both…and”模式…但也助長了陰陽、虛實、動靜、天人合一等宏論…當然,它們最後都指向禪…」這種“方言”使人聽無!別人家的“沒有理由”都比我們“講理由”好,別人不扯,談自己好了,因為我就是喜歡“談自己”而已。高中時代(1979)就在畫“剖平”(具象,抽象分兩邊)構成的畫面擺在一個畫幅了,還被郭班導問說:「你為什麼要這樣畫…你應該再協調一些…」當時就不懂怎麼講(詮釋),只覺得這樣心頭才“爽”。第一次畫展(1981)大都展這類的。

「…他(指台灣畫家)最推崇達比埃斯及波依斯…」這講得沒出岔,因為這講法是一種概論,搞不好真有這種人。可是接著說:「但這兩位大師用的媒介物一向是屬靈,是活生生的…」就不得不笑!誰知道兩位大師甩的那些東西是不是屬“靈”的,看過喇嘛的法器,那種“頭殼”做的是不是最靈?那我也有頭殼呀!一顆“活生生”的…每個人都有呀!當然這樣講會令人不服!?「…他們的作品(指台灣畫家的)大部分能“讀”而不能“看”…」不曉得“讀”跟“看”實際上有什麼差別?後現代的觀念是讀來的,大衛沙勒(David Salle)的話也是讀來的,兩位大師的“靈物”也是讀來的,世間到底有哪些東西是真正“看”來的?難怪旅遊業會這麼發達,旅遊不是一種高度的環境污染嗎?他的真正意思是台灣畫家的作品都不深刻,都只是搬弄、不真!所以不能“看”,看不到“真實”,只能從作品的說明裡“讀”到畫家的真正想法,所以對「…大部分能讀而不能看…」再吐三碗公的血!

施拿伯(Schnabel)的破碟子、基弗(Kiefer)的水泥牆、印門朵夫(Immendorff)的布景就能“看”?當印門來台北美術館貼布景的時候,就覺得那些不會比撑在廟前的立體佈景(野台戲)好“看”!要不是一群台灣的唐三藏去取那麼多經書回來“讀”,誰又覺得那些能“看”?

「行為藝術與表演藝術在台灣當代美術中的份量,其實並不重,真正投身其中的沒有多少人…」這句話說得對,可是也很不對!如果以“西洋美術台灣製造”的脈絡來說就對,但如果還原給整體社會就不對。我從小在南部長大,70年代都還沒有美術館,也根本摸不到“藝術”,不過看了許多乞丐的花招、攤販的把戲、廟前的歌仔、布袋戲和車鼓、八家將、宋江陣…整體是活的,它們用一張嘴巴是親不遍的,要讓每張嘴巴去親每張嘴巴,一張是親不遍的,硬上可就會弄髒了全部。

當然這樣又會令人不服,會說那不關“藝術”!什麼叫藝術?事實上很難弄懂,但只要把它翻譯成“搞”,大家馬上懂!因為台灣原本沒那麼多“文人”,文人講話總要文謅謅的,所以大家很難弄懂。就跟一些高尚的人常在說“真理在哪裡”沒人真的知道一樣,但只要把它翻譯成“活著幹嘛”馬上就會有一大堆人講你無聊!為什麼?因為大家都懂,至少都很有“經驗”。這跟大和尚老是故作神秘狀在擠眉弄眼的抓“禪”一樣,害得底下在聽“禪叫”的一群傻瓜老是要泡在茶几前,愛說又不敢說的說“不可說”,但是只要把他翻譯成“慶菜”(隨便),你看!大家突然都敢說,甚至說到不愛說…一張嘴巴長在那兒能說卻不敢說多痛苦?所以「…真正投身其中的沒有多少人…」與拿起手邊的一杯水說,這是全世界唯一能喝的水,是“絕對的對”。我就不懂為什麼搞藝術要這樣劃分行政區域?有啦!多造幾個山頭好多幾個霸主啦!

「…因為備受媒體的寵愛,使人誤以為他們前衛,以為他們卓然有成…」我再吐三碗公血,快要血荒了…這樣說好像媒體都報導不公、亂搞…人民的眼睛都是老花沒有判斷力的,如果這樣想的話,壽命保證馬上少了一半,我就不曾看過有人罵郭富城、劉德華愛現怎麼的,歌迷也不是真的“迷”,因為大家都知道那只是“娛樂”,誰管他真的假的。媒體世界都只是個“娛樂世界”,它不曾有過“真實”,不曾有過!不然小道消息能到處流竄?那也只是因為被“大道消息”娛樂到麻痺沒知覺想換個別的娛樂而已,這跟真的“前衛”和“卓然有成”有什麼關係?不要緊張已有的成就被搶了!

「所謂的“表演、行為”多流於真實情景的截斷移置及平鋪直敘,既沒有多重視野的重整,也沒有多樣感情的濃縮,」我真的不知道他在自言自語什麼?接下去更慘,「更沒有多元語言的凝鍊和大多數裝置藝術一樣,只淪為傳達訊息的工具。」這好像說李銘盛只會說國語,侯俊明只會講台語而已!?我就不知道梵谷(Vinvent Van Gogh)是不是真懂日本語,畢卡索(Pablo Picasso)真懂非洲土語,杜象(Marcel Duchamp)、波依斯(Joseph Beuys)都知道怎麼講“神話”?我真的不懂!一個台灣藝術家怎麼有辦法被要求得那麼完美?世界級藝術大師都不必那麼苛!以這種神仙的標準來找,難怪會說“沒幾個”!而且更搞不懂,就是藝術不能是傳達訊息的工具!?只要是,就“淪”了!哇,多麼嚴謹的奴隸心態!我所接觸到的所有“偉大藝術”最後都只剩“一片訊息”而已!誰看了”夢那裡殺”(Mona Lisa)的微笑,看了“剋了死多”(Christo)的包裝就會長起翅膀飛上天,舉手告訴這個沒有多重視野、多樣感情、多元語言的“包仔”們開開眼界好嗎?

「…他們對流行變化的大眾媒體的興趣,和對歷史、文化的深層結構的漠視洽成對比,儘管他們可能非常具體的呈現了社會現實,但缺乏反省,使他們的行為像是後知後覺又缺乏深度的社會報導…表演藝術令人“刮目相看”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則是媒體的造勢…表演藝術之所以為藝術而不僅只是表演,首在表演形式的凝結,它不具一般戲劇的敘述性,表演行為是走在荒謬絕倫的臨界點上,這使表演者不必藉內容敘述及肢體詮釋就可以散發他的動力,克萊因的“人體測量”…謝德慶的“自囚”…他們都讓自己站在刀鋒上表演,極度的壓力成為深化形式的原動力,就這一點來看,台灣的表演行為真是太簡單了。“太簡單了”,意味台灣的表演行為有自由和“動作”,而沒有紀律和“節奏”。…波登把雙手用釘子釘在車頂上,亞崗西用火柴燒掉自己的胸毛…藝術家唯有進入“真實”之中,他們的藝術才可能“動人”。論藝術性、異術性、論深度、難度,論震撼力、感動力…台灣的表演藝術都還不足為訓…」

我真的沒血可吐了。什麼是“歷史、文化的深層結構”?真實裡面有這些嗎?那都只是理論而已不是?難怪三峽老街、蘭嶼住民會與政策起衝突,校園官僚、打罵教育會靠千年經驗而屹立不搖,工程貪瀆、毒品娼妓會因為抱著對未來做“深度憧憬”而下海歪歌。社會文化的深度都只是一片虛幻!時間(歷史)不是深度,時間沒有深度,只有自以為聰明的“腦袋”才有。

這裡會讓我聯想到色情與藝術的問題最可笑,誰曉得如何來測量它是色情還是藝術,只有“官爺”才知道拿尺去量器官的大與小以做為色情還是藝術的判準,萬一有一天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 Buonarroti)的“大衛像”不小心貢起來怎麼辦?那都只是“腦袋”太高尚的結果,沒別的!所以最後也最絕,因為他都把“表演藝術”抽出來甩,而且甩得很腫、甩得很脹,只差沒真東西可以射而已。

如果“表演藝術”是有一種絕對而普遍的必然模式(也就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形式)可供依循,他講的就都不對!因為閉關、割屌、刮肉、自虐,自古中國人最會,尤其24孝(瘋)和中國功夫集大成,用不著拿謝德慶、波登(Chris Burden),尤其克萊恩(Klein)那個娘娘腔來講,根本不用!要噁心、要刺激乾脆去看“靈異殺陣”或“屠宰場”,或是去祈禱在十字路口等機車騎士被卡車輾死…看那些印刷圖片或字體有什麼好震撼的?我說那些都只是廣告,都只是要觀眾尖叫一下而已,有什麼其他別的意義嗎?喔,有!有是表示英文比較棒,可以多“讀”一些而已,有幾個人又真的能“看”到!?看了之後又有幾個人從此不吃“肉”?同學雄兄說的“效益”又有多少?放到這裡來問就很對!那些最後也只是娛樂大眾的野蠻“點子”而已。只是他們找了一些會寫字的人來幫他們推推搖搖,真的沒什麼!真要拿“藍鳥比雞腿”我也會!(註2)

當然如果沒有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表演形式,那這樣對“表演藝術”所下的定義,也只是“天馬行空的自說自話”而已,跟我又有什麼差別?回應那麼多之後,倒不知道被他批到的人還會不會在再幹聲連連?說穿了也只是想造本名冊,好讓奧利瓦下次神將台灣巡視時有個東西稟奏稟奏:「您放心好了,我都一直照您吩咐的在做,一點岔都不會有,好!好!好!我會加倍努力不讓您失望的…」

既然人家的“封神榜”不對,就講封得不客觀就好,別的不要講,因為人家也只是在“瘋”而已,自己別太認真,然後就可以說:「我也有喜歡的神,我也可以封一些神上去」最後跟“神壇”一樣,把整個台灣變得到處都是神!讓它都變成仙境那樣就對了,那才是廣告的真正“效益”呀!也是唯一“娛樂世界”的真正目的。

別想造歷史!那是狗屁不通的,也別用“批評”來代“詮釋”,那只有使權威罷,其他沒有!喔,鬥爭倒是真的,那也只是怕花錢買畫的人,去買到別人家的而已,說要嚴肅那才簡直是亂搞呢!把馬克思(Karl Marx)的歷史鬥爭論放到這邊來一點錯都不會有。嚴肅背後通常都埋伏了許多的無知或詭計。別拼了半條命還是給人覺得一點“嚴肅”也沒有;至少要寫也打個電話問問到底別人是怎麼想的,這種最起碼的嚴肅都沒有,單憑“片面之詞”就把別人的辛苦給做了…同學仁兄說得很對,到頭來那都只是喜不喜歡的問題而已,其他的別講太多!

當然能被抓出來“瘋”的確很高興,這是真的!但如果是用“詮釋”(報導)的態度來做效果就會不一樣,詮釋不會,用捧的也爽!別老是以為反正大家都那麼無知的在搞。又沒有現場看過,沒有!一點都沒有“碰”到!如果想利用“訊息即真實”來批,那就更要體認誤差的必然性,就算“傳遞的必然誤差”好了。就是這樣,“態度”的重要性已經遠遠超過“真理”的重要性了。單單說這層灰塵都沒辦法掃乾淨,寫史(糞)的立場就被打了一千折。

後來在皇冠集結成書只是個“賣點”。我知道書不好賣。寫美術史?沒速死就不錯了,翻翻“歷史”就會覺得非常可笑,那都只是在皮相整型,幫醜陋的慾望整型罷,就像憲法永遠只是國家的粉餅一樣。它說有多麼嚴肅,我就說它有多麼愚蠢。整個社會就是被一對堆糞(史)給裹住,大家為了養分就拼命的鑽,還以為自己是蛆呢。你看!大家用多麼嚴肅的態度在搞,像是深怕聖經裡頭沒有提到“猶大”的罪,就顯不出耶穌的偉大一樣。“搞”是一件嚴肅的事嗎?那不是只氣氛上的衝動而已?

大家在生活會愈絞愈緊就是這樣來的。人很賤!故意沒事就去畫幾道縫或挖幾個洞,然後再給每個人顛簸來顛簸去的想入非非,更賤的就是人喜歡見縫就扒見洞就插,深怕年輕力壯的時候不撈些本,老了就不中用一樣。沒辦法,雞巴害人!

為了出版這本書,我已經嚴肅了三年。常常把自己搞得跟侏儸紀公園裡那一頭暴龍的嘴臉一樣惡,不!是餓。只好先沖個化妝澡,在趁三更半夜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到復興南路的“稀飯店”找吃,才驚覺到這個世界進步真是快,三盤小菜配著稀飯就兩百多塊!哇,這才嚴肅!這才真的嚴肅。

吃才是真正的嚴肅,沒有比這更嚴肅的啦!難怪台灣的吃遍布大街小巷,這就是台灣人真正智慧的地方。藝術?美學?形而上?歷史?聖經?真理?狗屁蛋!一堆虛假的學問!那些都只是吃的“廣告”而已,與真實無關。就這個來講,李銘盛的“遊戲”是對的,當然我這樣“亂寫”也是對的!

廣告根本不需要嚴肅,廣告根本不需要任何責任,尤其在文明末“侵略”過來之前。真的!廣告太嚴肅誰看?吃了沒什麼毛病就好,你又要去向誰負責?即使有毛病你還是可以一口咬定,廣告歸廣告與吃無關。像傑夫孔斯(Jeff Koons)吃上仿冒官司,他還可以一口咬定那只是藝術。而且廣告效果愈“打”愈好。話是圓的怎麼講都對,除非設“禮教”吃人,才有可以不可以的問題;這都要歸功遊戲的力量偉大!

對!遊戲,“真實的存在”之外就是遊戲,不然活著幹嘛?遊戲不需要嚴肅,遊戲不需要努力,遊戲就是遊戲,唯一的規定就是要吃,其他的都給它放輕鬆,都給它隨便…資本主義人人罵,“資本論”批得最徹底,它是共產世界的聖經。如今共產世界都潰亂了,這不能說是馬克斯的罪,但很明顯,聖經又怎麼樣?根本抓不到天堂,不要以為懷裡抱著聖經是件好事;一個沒有病的人吊著點滴幹嘛?這個世界都瘋了,也千萬別說自己正常,跟著一起瘋就沒事。

說到這裡就想到那幾個靈性大師,看他們讓人供拜的模樣真是羨慕,掐指一算,他們到底能讓人拜多久?克里希納(J. Krishnamurti)死了,眾徒組一個克里希納“教會”,奧修(Osho)死了有奧修“教會”來幫他繼續推廣,青海無上師正在日正當中…“宗教性”的感覺不錯,可是誰能保證最後不會像耶穌死後被搞成官僚性的宗教?反正有組織的集團就一定要有官僚,官僚不是不好,只是因久了不清理容易藏污納垢而已,就像抹布。

去年把一本“雛樣”丟到時報出版社那邊很久,最後吳先生看一看覺得這本書的市場大概很有問題,當然不是市場真有問題,那只是勉強而客氣的說法我知道,“退件”的時候也順便夾了一本他們出版的亨利米勒(Henry Miller)的“北回歸線”給我,看了看害我三更半夜也在笑,鄰居還以為我受不了打擊才…這本書真的很“寫生”,講得都是作者自己一些雞雞巴巴的事,讓人看了一直想笑,當然笑是因為他也碰到了“吃”這個真實的嚴肅性。但我還是覺得他那種活著的態度令人感到寒冷。史蒂芬霍金(S. W. Hawking)的書也好玩,他是用輕鬆的態度在寫嚴肅的事,不!怎麼講?對!是用輕鬆的態度在寫嚴肅的事,結果也就不是嚴肅的事了,所以我說好玩。

他用數學在推論宇宙到底長得怎麼樣,就是一件可笑的事,它長得怎麼樣關我們什麼鳥事!不過就是會叫人好奇想看看。這就是吃飽撐著沒事幹,想找個什麼來戳一戳摳一摳,看看感覺壞掉了沒而已。林強的第三章專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的,吃飽撐著無聊,但總不能唱:「我無聊,我很無聊,我非常無聊,我實在有夠無聊…」那會顯得沒什麼氣質,那會怕沒人買,所以就要嘶吼著叫:「…宇宙有一百五十億年,咱人,是要算什麼?地球也有五六十億年,咱人,是要算什麼…」每次卡帶聽到這邊我就會笑出來,他怎麼証明宇宙有幾年?人一定比宇宙晚生成?難道是“牛頓雜誌”告訴他的,還是“時間簡史”?怎麼會利用別人的糟粕來証明現實的不是?怪不得它需要狂叫,而不是用唱的。人就是受不了真實的無聊,硬是要它摳出什麼意義來不可。這都是“未來學”的錯!我不是說“未來學”沒有用,只是錯了而已。

看看艾文托佛勒(Alvin Toffler)的照片,直覺這種人老謀深算的樣子,他的未來三部曲成了資本科技的聖經該沒什麼問題。更好玩的是那個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寫的“最後一人”…我覺得未來學錯的地方就是在於立足點的意識位置搞錯了,人活著就是活著,幹嘛拿那麼多唬人的證據來說明現在是怎麼樣所以未來會怎麼樣,後來再來說未來將會怎麼樣所以現在就要怎麼樣,整個生命進展哪能用這種邏輯預測(虎難)。氣象預報常常不準不是?它很有用但它是錯的。所有聖經都有這個毛病。

如果孔子之前,真有一個鄧析這樣的人存在過,我就很欣賞!那個時代就懂得運用辯證來替民眾打官司,只可惜為了搞一部“竹刑”,反被搞死了…辯證是活的,但不是真實的,當你要把它訂成聖經的時候,那是會害人的。禪的“不可說”就是在這個地方,這是危險的所以不能“真的說”,免得結果叫人真的做了害了人;只能“隨便說”,大家才不會信以為真的做。所以活著幹嘛?哈哈,“不可說”!也許每個人都知道,所以“不必說”!當然也有可能每個人都不知道,所以“無法說”,當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只有你知道,我勸你“不要說”,免得把自己變瘋了,世界不會只出現一個聖人而其他都是罪人;餵豬的時候不會只有一隻跑過來而已,這是真的。

東方佛教在這方面說的話比較動聽:「…佛就在你心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你放下一切追求真理的心,心就馬上變成真理,哇,你看!整個多麼均質的理想圖騰馬上綻放,是馬上綻放哦!“幹”!這比基督教徒說:「信耶穌得永生…去愛一切…」還要聰明。可是看尼姑或修女的時候,總沒辦法像服裝模特兒來得令人鼓動,這顯然是物慾的引誘大過靈修的儆醒。對不起!這裡可要解釋一下,剛剛那個字不是在罵人,就像念“阿彌陀佛”一樣,只是祈福的口頭禪而已。

那兩個宗教,一個是向內螺旋的輪迴,叫人得舔食那塊膿流霉長的無限空洞;一個是向外直線的穿射,叫人得拼趕那匹忐忑不安的無限虛假。這不能說不對,而且很對,但沒有用,真的很沒有用,至少至今人類那口像黑洞般的心還沒有止息過。那兩極的方法都很喜歡把真實的肉體切塊串燒,好引一些空虛的病態狂在身邊滴口水,然後再對著一塊塊串燒說:「看到沒,人世間多險惡,魔鬼就在身邊,趕快修道驅魔,趕快感謝恩主的救贖…」然後就將一塊塊的串燒往自己嘴巴丟。它從來就不曾解放過唯一真實的肉體,從來沒有!那兩種無限延伸的方式絕對是沒有盡頭。

這就讓我想到“唐朝樂隊”唱的一首歌:「…漂來漂去,漂來漂去,沒有盡頭…」不過矛盾的地方是一個沒有盡頭的“流向”是不可能漂來漂去,它只能循一個慣性做無限流動而已。對尋找真實的人來講,那種無限追求或怠惰的方法是沒有用的。它們說得很對是因為整個生命現象(指宇宙對人來講)就像一條沒有盡頭的流動,但它不能成為對待自己肉體的方法,所以就“真實”來講,那兩種方法是不能用。當你跟進了,不!當你被捲進了才對,因為你是“被出生”的,所以你是被捲進的,你很容易迷惑在那無限的景象當中…最後你被那個無限的生命之流給迷了,被許多其他的或集團的組織給補抓了(吸引了或利用了)…結果一生當中,你沒有真正發展出“自己”,哈!好像在講道哦!

如果生命之流是結團的,那是因為團塊裡面的人沒有看到自己或意識到自己真實的存在,所以那個個體在整個生命之流裡,是無藥可救的喪失“自己”;存在不意味可以看(意識)到自己,除非你引爆自己,使自己發光燃燒…然後這個“自己”才能化入整個生命之流的本身。好,暫掰到這裡,回頭來檢視一下剛剛的話,什麼叫引爆自己?自己如何引爆?自殺!自殺嗎?嗯,很聰明但答錯了!千萬別指望那隻瘋狗“波登”給你什麼靈感!

台灣最方便的地方就是吃,別懷疑,趕快去吃!吃到自己吃不下或不想吃,管它拉肚子或便秘…然後,吃就會顯“明牌”出來告訴你,你的一生需要多少勞動(工作)?多少物資(錢財)?多少追求(努力)?多少怠惰(靜心)…咦,答案不見了!哈…吃就吃,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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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原題為“實在有夠無聊”,集入「繪畫秀行為創造錄-活著幹嘛」一書裡,章名更為「活著幹嘛」。此書1994年4月出版。

註2:印後再校版裡這樣補寫:「自己台灣藝術家的作品是相對容易“看”到而不看,硬就從台灣媒體裡去閱“讀”,卻說只能讀不能看;那所寫國外那些案例,真有看到嗎?也只是從資料堆裡找出來“讀”的,卻說他們能“看”;能看而不看被寫成不能看,只是讀來的就寫成能看,這種評論的心態到底怎樣?真要說,可能只能怪台灣的新聞(或說藝評),它讓你讀起來覺得那些行為的什麼的,沒什麼好看,所以,當你在寫這些藝術家的時候,跟本就不屑去看?所以,你輕易下了一個判斷,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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