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秀 (1991)


《簡論1991年的繪畫秀行為》

「繪畫秀」過程可分三部份說明:一是繪畫部份,從1982年至1987年間斷斷續續完成,尺寸全在16k(27 cm × 19.5 cm)之內,數量將近1千張。二是行為部份,從1991年1月3日至6月30日,平均每週秀一次,半年共秀26場次;挑選350張圖畫分裝於14個紙盒內,再用一隻大垃圾袋包紮起來,以便背負到處展覽,並發送「背叛宣言」一文。三是出版部份,亦即「活著幹嘛」一書,整理工作是從1993年4月開始。內容來自行為部份的現場錄音及作者個人記憶或想像;目錄的設定,是依據當時每個月不同行為形式,所展現出來的不同意象來區分。

繪畫秀行為後的第三年,我出版了它的紀錄書,直接印在封面的序這樣寫著:「這是一本談話錄。關於在台灣有一個滿腹理想及牢騷的青年,有一天終於背起一隻滿裝圖畫盒的大垃圾袋,去到處找人欣賞…內容從社會與歷史的虛妄可笑到自我與階級的虛擬腫脹,從心的內在本質揭破到物的外在現象撕裂;無一不扯。他宣稱這行為就是藝術品,重點在找尋自己、詮釋自己、欣賞自己,並運用漫畫式的豐富想像去創造自己,說自己之外無藝術,即物件本身永遠不可能成就藝術;它只存在於溝通當中。溝通本身意味存在更大的誤差,卻也是藝術的最大特質,更是自己的尊嚴依據。這裡的自己當然寓含台灣邊陲位置的瓦解及自覺觀念的興起。但是他又宣稱,所以必須放棄藝術、放棄自己,以躍入整體、躍入完全的生命體系當中去隨波逐流…」

是的,繪畫秀行為是純粹抽象的藝術行為,雖然「找人看畫」是個非常明確的行為目標,但,「找人看畫」的動機、「找人看畫」的結果、「找人看畫」的過程,不論如何,這看來完全是在滿足一個藝術家的精神需求;透過藝術家的瘋狂偏執,完成了一件以時間為量體的作品,而他原來的畫作卻變成了這個社會與藝術家之間一個非常明顯的折點;從這個折點看來,個體在群體中,必然是個永無止境的抵抗。

存在只是一團意識。

是的,抵抗是個體存在的相對條件。在行為之後的第三年,我明白了一個人要順暢的活著,就得要學著「放下」,所以序言最後一行,是在提醒自己要試著能夠「隨波逐流」,但是,這談何容易?我得放下所有堅持什麼的,最後,應該就會變成一個白痴吧!是嗎?所以,這個「白痴」才是一團能夠令人明白的意識,嗎?繪畫,是一個人存在的折點,唯一要做的,就只要把它戳入那個群體,那個你一直在抱怨東抱怨西的群體。然後,你什麼也就不必再做了,或,你什麼也都做了,因為,你已經就是群體。再也分不出你、你們,或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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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部份
>  圖畫
>  畫盒
>  垃圾袋

行為部份
>  旗幟盒
>  第1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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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場
>  第18場
>  第19場
>  第21場

出版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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