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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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畫新描
34.5x46.5cm(每幅) x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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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美國政府制定貿易法案,貿易法案內第三百零一條規定「當美國廠商到美國國外作生意,受到當地國的歧視、不合理或不公平待遇時,美國...可直接以行政手段跟貿易對手國進行談判,如果談判不成時可以逕行報復措施」。1984年開始,美國開始注意到台灣正經濟起飛,認為與台灣的貿易有檢討的必要,尤其著作權和查緝仿冒...而它影響所及剛好包括這批不正常的影印。

1985那年我經常跑中央圖書館;這些原來墨色灰淺不明的影印圖像,並不是因為機器壞掉或沒有炭粉,那是因為有一個「壓力」的意識在。28年後,意外再翻出這一批影印的圖片,對這款影印灰淺不明就比較「沒罪」的心態實感荒謬。現在看它,那個潛意識依舊是不舒服的;想把它們再描繪清楚一點,以彌補這些圖像存藏心理一直灰淺不明的感受。於是,便開始動手描繪了它們,

結果我發現自己其實正在對它們進行篡改,也同時意識到,那個灰淺不明的影印行為就已經開始篡改了,如此一路下來,意外發現「複製」本身便是篡改,它原件無可比擬的單一性和原在模型因此開始進入似乎失真和可受類比的狀況之中。

最後,篡改本身有可能自成一格時空錯落的狀態,此等既是矛盾又是合理的行為,可能隨著人類複製科學的進展,將進入無真或全真的世界當中。但在那個年代的國立圖書館裡,將畫冊中逼真的圖像,有意的進行「失真」影印,與現在這些「塗抹」行為,事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一個實行壓迫,一個在進行抵抗罷了。關於「古畫新描」這七張畫,是篡改於2012到2013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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