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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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劉秋兒

1995
行為劇本-煉精術
第一幕 神(單)

二月

任何一天一個人
在佛光山大雄寶殿前

森林

海邊
頂著六法
抱著大石
一直走
一直走
走到
無我的境界

劇說樂線

02.946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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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論>


「二月 任何一天一個人」,二月的意思,也許可以更寬鬆看成某個季節心情;像春天的心情的任何一個時候,它指向一個不明確的時間裡,變成是心情或一種感覺。在這樣的一個時間裡,獨自一個人。時間感有了,那,地方是在哪裡呢?好,廣告詞接著「在佛光山大雄寶殿前或森林或海邊」,一個跳痛的詞,像詩的拼法。「佛光山」是明確的地方名詞,是佛教聖地之一,是個修心修性之地。森林和海邊也是修心修性之地嗎?這裡是否泛指一種「信仰」而不是宗教?抽出佛光山一地只是象徵?隨後緊跟出「或森林或海邊」,顯然是個心性的抽象指涉。時間感有了,空間屬性有了,然後想做什麼?「頂著六法」、「抱著大石」,這已然說明了要做什麼,或在做什麼。透過法制、透過重量又要表示或能夠成就什麼?這裡的劇本接著「一直走」、「一直走」、「走到 無我 的境界」。


頂著六法、抱著大石,是個姿態,而這姿態無法產生真正的結果。它是要經過時間的攪和,所以要一直走一直走...「走」通常是具有意識的行為,但是,這可能無法得到想要的效果,或說,這行為並不表示結論或效果的最後決定。所以,「走到 無我 的境界」顯然是這無止境的行為必要的句點,但是,有一個問題會隨著「無我」這個詞產生;「無我」是佛教思想。它在否定物質有其各別性的存在。但是,我們一般又要如何知曉它的到來?如果我是一切,又一切是我,那「我」的存在將徹頭徹尾是個災難。所以,如何測得「無我」的境界,似乎不存在於「說」或「寫」這個層次,而是「做」或「不做」的整個行為當中。


律法是個框架,石頭是個框架;一個來自人的世界,一個來自於自然世界,在這兩個大框架之下,人的「無我」境界,應該是「人」的最高境界。那,最高境界又如何證明?到這層次是無法求得「證明」,只能「自明」嗎?如果是,一直走、一直走也就真的可以讓人失去意識?或走入「無意識」?以到達「無我」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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