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叫李斯特萊利的畫



































話說在臉友DonnaChen的吳怡蒨個展貼文中[註1],看見第一則留言是陳明鴻寫-"這線條風格跟其他畫家很相似耶",讓我忍不住問了-"能舉來讓大家長長知識嗎",他回覆了-"陳建大明 李政勳 還有一位...國外也不少 有看到名字在記起來 抽象畫 條紋確實有它的市場",陳明鴻問了包括我在內很多台灣愛藝術人很常有的問題反應,這很像誰誰誰的、這是抄襲國外的的的...。在名利追逐中確實常有所聞,但真構成抄襲觀感的,有可能來自另外問題,譬如觀看者一種沒有主體意識和不深究脈絡的習慣性輕率判決問題;史哲的泳池事件,是計造者一種沒有主體意識和不深究脈絡的輕率判決外加直白侵犯商產重製權的結果。這是這文想說說的點。

雖然從DonnaChen貼出的照片中繪畫作品,顯示了它可能屬條形繪畫的一種,但這款形式上的相似並不能充分顯示創作內涵的相似。在一種沒有主體意識和不深究脈絡的輕率判決下,往往只會造成一場冤獄。以下容我挖些西洋美術案例來說說類似狀況,就可能理解為什麼他們藝術家作品的形式,具高濃度相似性卻相較極少被控抄襲,原因可能背後要有龐大利益支撐才好興訟,另則形式的相似確實無法說明內容的相似,很不幸的,我經常隨著眼睛乍看,就立馬能說出這款人家或外國藝術家早就有了等等等的輕率判決,想想,我做為一個觀看者時,這事很值得好好再三反省。
從西洋美術裡,我知道自蒙得里安或稍早或馬列維奇更早於1919年開始,幾何畫便進入了美術史,雖然幾何學早在西元前300年的歐幾里得時代就已發展,其實幾何圖騰流傳於人類生活的工藝結構中非常久遠,比如織布的經緯線和建築結構的水平垂直線,想想,蘇格蘭格子紋和蒙得里安的畫幾乎一模一樣了,這款方便機械化製造的模式到結構主義到包浩斯,在兩次大戰期間符合工業大量生產與需求便被極速提倡了出來。何況早在200年前,星條旗和三色國旗設計,也多伴隨近代國家的興起開始出現,甚至用到今天的也有。

美術裡的幾何畫出現後40年,在前衛藝術猖獗的1960年代,叛逆、反文化、理想、新左派等等等通通蹦了出來,歐普藝術也在另一邊掘起,橫或直條狀畫面在這個時候也堂皇出現在美術裡。路易絲萊利[註2]在1961創作的橫條畫,很快成為當時繪畫經典,而1967年出現丹尼爾布罕的直條畫,同年格哈德李斯特的大窗簾其實是直條畫的意象版,到了2011年這個當代畫價最高的藝術家格哈德李斯特[註3]竟然開始畫起了橫條畫,簡直把路易絲萊利在1960年代的彩色橫條畫給重畫一遍而已。這也讓我想到荷蘭國旗和法國國旗的非常雷同故事。

從蘇格蘭格子紋到蒙得里安線與色彩的構成,從路易絲萊利的橫條畫到格哈德李斯特的橫條畫,從一個藝術家漫長的創作生命看待,有些階段出現了前人或歷史有過的形式,要不要鄙視和說它是種抄襲呢?以法律用語來說,格哈德李斯特是否侵犯了路易絲萊利作品的重製權或改作權呢?答案非常可能有,為什麼?首先可依他們創作或發表的時序來看,再來可以從形式的相似度來論。也許啦,設計作品可以看一個案子,但看一個藝術家作品可能要看它的一輩子。

格哈德李斯特在2011創作的橫條系列與路易絲萊利在1960年間創作的系列橫條紋作品,已經可說一模一樣了,唯一不同的在於用什麼心態看而已。這裡在強調的是,從一個藝術家漫長的創作歷程來看,有些階段出現了前人或歷史有過的形式,頂多只能說明了藝術家有可能受其影響,實在不必也不應該把它的相似度變成一種鄙視,甚至妄自菲薄說成抄襲。話雖如此,當我是一位藝術創作者,至少至少要對自己的靈魂誠實,看到我的作品形式如有與接觸過的先行者創作形式相似,就得謹慎查對,勿不深究脈絡做輕率判決,真有相似,現實的說也覺得應向突破才有前途。除此,實在不必杯弓蛇影到喪盡天良,這天良應該是一款主體意識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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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Donna Chen的貼文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donna.chen123/posts/1501406869888168

[註2]
李斯特萊利的萊利部份引自>> https://abstractcritical.com/article/bridget-riley-colour-form-vs-coloured-forms/index.html

[註3]
李斯特萊利的李斯特部份引自>> https://www.gerhard-richter.com/zh/art/paintings/abstracts/strips-93/strip-16629/?&categoryid=93&p=1&sp=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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