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層就剷不到草皮底下來看,只能耐心先把它周邊較鬆軟的土鑿開,等到逐漸顯露草根層底下的結構,才慢慢明白它的邊緣是一直線排列,中間呈現凹槽的紅磚構造,像似排水溝的磚砌結構。
這結構的寬度大約六十公分,與坑口的北牆邊緣幾乎平行,離坑口邊緣約二十至三十公分不等,但長度超過坑口的三公尺寬度。它就東西向橫梗在坑口內的北面,這讓我意識到前面被挖出來的磚塊,不是什麼建築廢棄物,而是一處紮在地裡的磚結構體被鬆掉的碎塊。但我在三乘三公尺的範圍內,就盡量只清出它的結構狀,而範圍之外,並不做任何多餘的挖掘。
當挖到第三層,大約是六十公分深的時候,才感覺挖到磚結構的底部。這個結構寬約一公尺,使原來三乘三公尺的坑口,一下變成只有三乘二公尺,這一坑口的形狀,就等於是被這某一歷史干擾後的形狀。
為了有一足夠簡單空間,並剛好足以沉降到地底並覆蓋整個人視野,去避掉風景中的世俗干擾,挖出一個三乘三乘三的空間,就變成我這一挖坑行動最原初的最低限要求;試著讓一個人足以走下這個地底空間,專心凝視一面大自然用時間所構成的地景。但礙於駐村時間和挖到一公尺便跑出液化層,所以,這次挖掘的深度就只挖到一公尺三而已。
這次挖坑的困擾經驗大概有兩個。一是挖第一層的時候,茂盛的草根像一張堅韌不拔的防彈網,平口的鐵鏟還真難搞定,只能用尖口鐵鏟去切去挖。二是挖到一公尺深的地方,泥土裡的水分已足以咬住鐵鍬不放,使要丟送鐵鍬裡的泥土時,需要花更多力氣去拋甩才行。
為了方便能在這個坑的內外踩上採下,挖掘時,特地留了三個土階,這樣就可以把裝桶的泥土給提送地面。如果要繼續挖深,土階就需要更多。基本我把這個挖坑視為一項刻的行為,沒有塑的動作;就是只有減去和挖去泥土的行為,沒有填補和黏捏的動作。不過在坑外的地表狀態,剛好與坑內的行為變成一種互補,就是坑外只有被堆積而沒有被刻挖的情況。
被挖掘出來的泥土,不管是一桶一桶直接提出來,或一鏟一鏟用力甩出來,坑口外的四周圍地面竟然產生了一條高低起伏的稜線,變成一座圈繞這個坑洞的縮形山脈。等到地底的坑內全部挖成,回到地表才把靠坑口邊緣的土塊,繼續翻到土堆稜線的外圍,以免它們滾回坑底。
最後把坑口邊緣清理出一條寬約五十公分的繞坑路徑,使人可以走在這條最靠近坑的路上,欣賞坑底極簡的風景。這不只是視覺。一邊是山脈的巍峨,一邊是坑谷的不安,這款身體的直接感受盡在台灣所有能走的山路。
分水嶺地帶-補註a 地形變遷與泥火山-補註b 月世界植物-補註c 岡山沒羊-補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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